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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657,320,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5%(红豆集团于2024年8月6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11,0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92%。目前尚未办理完成过户手续,红豆集团截至目前持股数尚未发生变化);其中共质押公司股份525,7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

?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海江、顾萃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96,423,058股;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544,7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22%,占公司总股本的34.27%。

一、 股份质押及解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获悉因其工作人员误操作,于2024年8月14日将其持有的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市金泽轩贸易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8月16日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2024年8月14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深圳市金泽轩贸易有限公司7.61%3.15%生产经营需要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2024年8月16日,红豆集团将上述质押给深圳市金泽轩贸易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予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股份被解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5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6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5%
解质时间2024年8月16日
持股数量(股)657,320,290
持股比例41.3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525,72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9.9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07%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657,320,29041.35%525,720,000525,720,00079.98%33.07%008,620,6900
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4,000,0001.51%19,000,00019,000,00079.17%1.20%0000
周海江3,832,4080.24%000%0%0000
顾 萃11,270,3600.71%000%0%0000
合计696,423,05843.81%544,720,000544,720,00078.22%34.27%008,620,6900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红豆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7.30%,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对应融资余额为17,100万元。红豆集团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2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03%,占公司总股本的3.32%,对应融资余额为22,100万元。红豆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2、红豆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质押股份系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工作人员误操作。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红豆集团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出现平仓风险,红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3)本次红豆集团办理的质押事项,不存在被用作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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