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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现场口头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曾立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曾立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邓菊秋女士(主任委员)、余睿先生、李涛先生;

(2) 战略委员会:曾立军先生(主任委员)、王力先生、杜晓峰先生;

(3) 提名委员会:王力先生(主任委员)、余睿先生、张志锐先生;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余睿先生(主任委员)、严波先生、邓菊秋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志锐先生、严波先生、杜晓峰先生、谢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 《关于聘任张志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 《关于聘任严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 《关于聘任杜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 《关于聘任谢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代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志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丽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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