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任、更换及备案程序等相关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任、更换及备案程序等相关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人数由8名变为7名,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