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