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荣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此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