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瑞庆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全资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最终结果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以及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谨慎决策,但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风险管控,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和必要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ODI备案规模的议案》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新加坡办理完成注册手续,并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司正在向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手续,公司拟备案投资规模为不超过69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966万元),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初期运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ODI备案审批手续、签署申请材料和相关协议文件等。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关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24年1月16日,公司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乔晓丹、孙庆亚、王建安、南京芯能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利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书》。《收购意向书》有效期为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6个月,即于2024年7月15日到期。2024年7月15日,各方签署了《关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补充协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同意增加收购意向金金额由3,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收购意向金用于未来增资标的公司股权,各方同意拟签署《关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