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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300972证券简称:万辰集团公告编号:2024-07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毅勇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拟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拟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为2024年8月15日,并同意以

15.1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了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400.00万元受让兴化德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化苏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化几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好”)49%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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