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