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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6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边书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稳定股价方案》,认为公司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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