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书
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青岛上实中心T3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