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玲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0)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