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16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5日10:0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已完成投入,满足结项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唐国华先生(独立董事)、赖民杰先生、张杰先生(独立董事),唐国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