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长赖国贵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赖国贵先生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为保障提名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独立董事张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唐国华先生(召集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赖民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