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3名董事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志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