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或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3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 修订 | 是 |
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7 | 舆情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3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