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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欧阳正良,独立董事杨小平、李鹏志、王茂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3.01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 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 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5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6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7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及制定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子议案3.01、3.03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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