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9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06772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金房能源 | 股票代码 | 00121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付英 | 刘博洋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12层1201-12室 | 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12层1201-12室 | ||
电话 | 010-67711118 | 010-67711118 | ||
电子信箱 | ir@kingfore.net | ir@kingfore.net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04,563,237.15 | 521,879,707.19 | 15.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072,911.41 | 85,521,571.47 | 2.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4,785,942.21 | 74,239,528.63 | 14.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4,307,675.06 | -151,105,990.80 | -8.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79 | -15.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79 | -15.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6% | 6.58% | 0.3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03,403,598.93 | 1,970,800,125.42 | -13.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03,623,773.36 | 1,220,995,746.55 | 6.7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0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杨建勋 | 境内自然人 | 26.33% | 34,404,273 | 34,404,273 | 不适用 | 0 | |
魏澄 | 境内自然人 | 10.57% | 13,817,271 | 13,817,271 | 不适用 | 0 | |
付英 | 境内自然人 | 8.89% | 11,614,283 | 11,614,283 | 不适用 | 0 | |
丁琦 | 境内自然人 | 6.51% | 8,508,742 | 8,508,742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2% | 6,167,734 | 0 | 不适用 | 0 | |
王牧晨 | 境内自然人 | 2.85% | 3,717,794 | 0 | 不适用 | 0 | |
温丽 | 境内自然人 | 2.20% | 2,877,079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8% | 2,459,160 | 0 | 不适用 | 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通合魔方添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7% | 2,047,996 | 0 | 不适用 | 0 | |
沈晓东 | 境内自然人 | 0.67% | 874,2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杨建勋与魏澄、付英、丁琦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2.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并分别持有领誉基石和马鞍山信裕1.08%和0.08%的份额。 3.王牧晨系杨建勋配偶哥哥之子。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