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973,458,525.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总股本464,739,23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813,040股后为463,926,1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848,999.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4.49%。
如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