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正原因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惠同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经事后审核,《惠同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 “资产负债表”之“存货”项目下的子科目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二、 更正的具体内容
《惠同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七、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一)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下的子科目。
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存货 | 86,635,100.06 | 89,989,942.33 |
其中:数据资源 | 86,635,100.06 | 89,989,942.33 |
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存货 | 86,635,100.06 | 89,989,942.33 |
其中:数据资源 |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惠同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惠同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9)将于本公告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