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4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下发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