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0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赵建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新化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新化股份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性原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