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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8月14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祥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450万元(不含税,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可调剂使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增长。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②我们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力量较强,诚信状况良好,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③审计/内控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④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审核的内容符合《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通讯董事会的通知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2024年8月14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张。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如下: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的财务审计单位,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90万元(不含税)。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税)。

上述审计费用共计450万元(不含税),可调剂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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