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为周宇先生、陈明先生、孙飞先生、王小宁女士、张群朝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