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彭君雄 | 董事、总经理 | 2,804,928 | 2.071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彭君雄 | 不高于(600,000股) | 不高于(0.4431%) | 大宗交易 |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自身资金需求 |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本人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个人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的实控人和控股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彭君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