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41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14:30召开。本次董事会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69号12楼会议室。其中,吕文辉先生、涂三明先生、吴彪先生、鞠保平先生、李春枚女士、李惠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文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1.1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吕文辉先生、涂三明先生、吴彪先生、鞠保平先生、李春枚女士、李惠女士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2.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第一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的20%共计0.4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