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39,900.00万元,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0,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实际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9,882.20万元,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