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提请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