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立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