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4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征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湖州南太湖新区拆迁事务所因湖州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项目建设需要,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紫云路2677号厂房征收。根据国家有关征收政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并经友好协商对有关征收补偿等有关事宜签订《征迁补偿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征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