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核查,尉伟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科技委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尉伟华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3、尉伟华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聘任杨和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永利、张军、胡获、吕先锫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