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张勇帆 |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280,144 | 0.56%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深圳市投控东海中小微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上市前持股 5%以上股东 | 2,352,941 | 4.7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张勇帆 | 不高于280,144 | 不高于1.00% | 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 北交所上 | 个人资金需求 |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市前取得 | ||||||
深圳市投控东海中小微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499,800 | 不高于1.00% | 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基金投资正常退出 |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股东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张勇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深圳市投控东海中小微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