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3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7,135.3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1,265.9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585.3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16.4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8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2,582.3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588.2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7,141.1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141.16 | |
差异 | G=E-F | 0 |
注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之和,并扣除相应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立达信 | 建行江头支行 | 35150198080100002552 | — | 已销户 |
厦门照明 | 建行江头支行 | 35150198080100002554 | — | 已销户 |
漳州光电子 | 招商银行五缘湾支行 | 592903808910555 | — | 已销户 |
漳州光电子 |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 | 80131200001252 | 1,141.16 | 正常使用 |
合计 | - | 1,141.16 | — |
注:立达信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于2021年11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已于2022年6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漳州光电子在招行五缘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3808910555)已于2023年4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000万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2,582.3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361Z0457号),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180.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108,808.23 | 48,363.85 | 11,003.44 | 11,003.4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8,053.94 | 20,595.13 | 877.54 | 877.54 |
国内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19,401.49 | 8,176.35 | 6,299.29 | 6,299.29 |
总计 | 186,263.66 | 77,135.33 | 18,180.27 | 18,180.27 |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8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1,572.3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527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3,351,572.3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置换金额 |
1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5,508.00 | 100.00 | 100.00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000.00 | 170.00 | 170.00 |
3 | 律师费用 | 700.00 | - | - |
4 |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 65.16 | 65.16 | 65.16 |
5 | 信息披露费用 | 441.51 | - | - |
合计 | 7,714.67 | 335.16 | 335.16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实际投入金额(元) | 到期收益率 | 实际收益(元)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期末投资份额(元) | 是否如期归还 |
1 |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3.00% | 1,633,331.81 | 2023/12/29 | 2024/7/12 | 100,000,000.00 | 是 |
2 |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3.00% | 979,998.69 | 2024/1/5 | 2024/7/19 | 60,000,000.00 | 是 |
合计 | 160,000,000.00 | — | 2,613,330.50 | — | — | 160,000,000.00 | — |
注:以上收益数据按照本次理财产品到期后的实际情况填写。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预计涉及相关设备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1.8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4.14%。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资金汇出,只是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转移,不涉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
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19.45%。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7,135.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16.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582.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45% | |||||||||||
承诺 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48,363.85 | 33,363.85 | 33,363.85 | 1,316.41 | 33,069.46 | -294.39 | 99.12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 | 15,000.00 | 15,000.00 | 0 | 0 | -15,000 | 0.00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0,595.13 | 20,595.13 | 20,595.13 | 0 | 21,150.35 | 555.22 | 102.70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国内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8,176.35 | 8,176.35 | 8,176.35 | 0 | 8,362.56 | 186.21 | 102.28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7,135.33 | 77,135.33 | 77,135.33 | 1,316.41 | 62,582.37 | -14,552.9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正文“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正文“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 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33,363.85 | 33,363.85 | 1,316.41 | 33,069.46 | 99.12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0 | 0 | 0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8,363.85 | 48,363.85 | 1,316.41 | 33,069.4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范畴。上述项目变更的原因如下: 1、调整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规模的原因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在已有的业务基础上,基于对业务发展趋势的预判,进行产能的扩充。由 |
于市场环境主要是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在全球交付能力的布局提出了新的需求。公司经过谨慎研究论证,通过智能制造项目新增的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出口业务在国内交付的需求,决定调整该项目投资规模至3.5亿元,改为新增泰国智能制造项目,扩充公司海外基地的产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剩余支出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2、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原因 随着全球供应链重构的趋势进一步加深,海外交付能力的提升对于出口业务,特别是对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业务尤其重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上述海外客户,公司在2021年就开始布局海外制造基地,决定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选择在泰国建设工厂。此次提升海外基地的交付能力,能够有效整合公司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因此,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在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完善全球交付布局,提升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增强照明和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并为公司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提供重要战略保证。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