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肖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基于公司当前经营和财务状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第三次调整,此次发行规模调减金额为8,000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7,000万元(含)。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1)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确定。
(2)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含27,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本次拟募集资金 |
1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265.41 | 12,312.39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839.69 | 17,927.61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760.00 | 4,760.00 |
合计 | 38,865.10 | 35,000.00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本次拟募集资金 |
1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312.39 | 9,521.54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927.61 | 12,718.46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760.00 | 4,760.00 |
合计 | 35,000.00 | 27,000.00 |
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3年2月27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000.00万元后的金额。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依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修订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