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12日,并同意以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79名激励对象授予15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