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应参加会议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姚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终止投资建设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并转让子公司股权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系交易双方根据评估情况经平等协商确定,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投资建设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并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无正文)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姚建华:
雷新途:
黄 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