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7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296,960,31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1,029,68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95,930,633股,本次转增数量为118,372,25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415,332,567股,注册资本和章程相关内容将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同步变更。
根据上述公司变更事项,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96.031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533.2567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696.0313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533.2567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新的《公司章程》将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