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汕头市泰山路8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增加议案的通知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和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并取得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如期举行的同意和认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培青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林培青、陈琼、姚壮民、朱桂龙、胡世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马鞍山生产基地扩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3月1日延期调整为2026年3月1日,将“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8月1日延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同时鉴于“软胶囊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如期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但仍有部分尾款未届付款期,同意在该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内继续支付前述尾款。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