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
保险公司,确定保额、保费及保险合同相关其他条款,选择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谈、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由合同约定,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О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