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2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