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上午11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武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公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充分体现了保障广大股东利益的原则,方案符合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认同感,提振投资者信心。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