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47号《关于同意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6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38.2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855.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7,582.8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15Z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末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54,643.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101.23万元;公司2024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197.78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万元,公司当期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665.9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43,411.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111.37万元,尚
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29,3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及东吴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以下简称“昆山农商行玉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汉江机床(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汉江”)及东吴证券与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36892708)、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9070078801000002857、89070078801300002862)、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5000001410)、昆山农商行玉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0114341)、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7714510508)、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2001013100684046)。
2023年10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润田”)及东吴证券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5900861010901)。
2024年5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及东吴证券与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70078801400003299)。
2024年5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及东吴证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300804676)。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512907714510508 | 15,032,595.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5900861010901 | 228,863.1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3100684046 | 967,068.9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 636892708 | 12,314,144.6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000002857 | 111,654,969.4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300002862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250198645000001410 | 88.83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 | 2010020114341 | 12,948.3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3300804676 | 621,591.1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400003299 | 281,420.71 |
合计 | 141,113,690.4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主体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期末余额(万元) |
1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玉山支行 | 昆山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YEP20240146 | 5,000 | 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8月29日 | 5,000 |
2 |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127期 | 2,000 | 2024年5月11日 | 2024年8月9日 | 2,000 |
3 |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126期 | 3,000 | 2024年5月11日 | 2024年8月9日 | 3,000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282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15,000 | 2024年5月20日 | 2024年8月20日 | 15,000 |
5 |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487期 | 2,800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8月28日 | 2,800 |
6 |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 1,500 | 2024年6月28日 | 2024年8月2日 | 1,500 |
合计 | - | 29,300 | - | - | 29,300 |
注: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的情况。
(四)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5,7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2、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5,7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3、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变更为“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两个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27,194万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同时使用超募资金7,929.76万元、自有资金698.16万元增加投资额。
综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9,329.7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偿还银行贷款5,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7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7,929.76万元未来将用于募投项目“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的建设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变更为“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两个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27,194.00万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同时使用超募资金7,929.76万元、自有资金698.16万元增加投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 42,253.09 | 42,253.09 | 23,687.01 | 23,687.0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3 |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 | - | - | 15,765.83 | 15,067.67 |
4 | 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 | - | - | 11,428.17 | 11,428.17 |
合计 | 48,253.09 | 48,253.09 | 56,881.01 | 56,182.85 |
注:“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总投资共计为15,765.83万元,具体由募集资金7,137.91万元,超募资金7,929.76万元、自有资金698.16万构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鸿日达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蔡晓涛 李 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582.8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97.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566.0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659.9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566.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7.4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 是 | 42,253.09 | 23,687.01 | 5,487.99 | 8,550.15 | 36.10 | 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 | 是 | - | 11,428.17 | 237.91 | 237.91 | 2.08 | 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 | 是 | - | 7,137.91 | 471.88 | 471.88 | 6.61 | 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8,253.09 | 48,253.09 | 6,197.78 | 15,259.94 | 31.62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700.00 | - | 5,7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700.00 | 5,700.00 | 5,7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 | 是 | 不适用 | 7,929.76 | - | - | - | 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不适用 | 19,329.76 | 5,700.00 | 11,400.00 | 58.9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3年8月,由于政府行政审批手续缓慢,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仍未开始建设。经公司综合考虑消费电子行业周期、未来战略布局规划等因素后,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中部分内容变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利用其现有厂房,以加快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公司正按计划推进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实施该募投项目的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自公司2022年9月上市以来,近年来3C消费电子行业总体发展趋势逐步下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截至2024年4月,公司原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政府行政审批手续仍未完成,在原实施地点新建厂房的建筑工程至今无法开工建设。若继续等待在原实施地点新建厂房的工程建设完毕后,再生产原募投项目计划生产的应用于3C消费电子行业的精密连接器产品,将不利于公司应对目前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性、市场竞争的新格局和变化,预计也将无法达到募投项目最初预估的投资收益。 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变更为“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两个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27,194万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同时使用超募资金7,929.76万元、自有资金 698.16万元增加投资额。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四)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进行调整,在原实施主体汉江机床(昆山)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玉山镇青淞路29号的基础上,增加江苏省东台市经济开发区东渣路东侧、东区四路北侧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增加东台润田为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43,411.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111.37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29,3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 |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 11,428.17 | 237.91 | 237.91 | 2.08 | 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 |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 15,067.67 | 471.88 | 471.88 | 3.13 | 处于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6,495.84 | 709.79 | 709.79 | 2.68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自公司2022年9月上市以来,近年来3C消费电子行业总体发展趋势逐步下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截至2024年4月,公司原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政府行政审批手续仍未完成,在原实施地点新建厂房的建筑工程至今无法开工建设。若继续等待在原实施地点新建厂房的工程建设完毕后,再生产原募投项目计划生产的应用于3C消费电子行业的精密连接器产品,将不利于公司应对目前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性、市场竞争的新格局和变化,预计也将无法达到募投项目最初预估的投资收益。 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变更为“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两个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 27,194 万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同时使用超募资金7,929.76万元、自有资金698.16万元增加投资额。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一致。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