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121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湛江众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众宇”)的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228.32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湛江众宇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众宇相关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永赢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国能日新 | 湛江众宇 | 1,228.32 | - | 1,228.32 |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众宇与永赢金租签署了《抵押合同》,将湛江众宇下属项目发电设备抵押给永赢金租。此外,待湛江众宇下属项目建成运营后还将与永赢金租另行签署《质押合同》,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鸿晟”)持有的湛江众宇股权及其下属项目收益权质押给永赢金租。上述事项已分别履行各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湛江众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5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雪辉
4、成立日期:2023年9月19日
5、注册地址:廉江市建设大道20号四楼402号(仅限办公)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持有湛江众宇100%股权。
8、被担保人财务数据:湛江众宇设立后暂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湛江众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永赢金租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金额为1,228.32万元及相应租息。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抵押人:湛江众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3)抵押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抵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累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7.30%。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湛江众宇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6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湛江众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湛江众宇分别与永赢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