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童茂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8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5.79元/股,向1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9.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童茂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