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付玉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