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5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6日 14 点 30分召开地点: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李奔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邝光华、廉正刚、曹文明、江斌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143 | 长盈通 | 2024/8/1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三)股东及代理人可以在登记时间内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信函或传真封面请标注“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公司3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邮政编码:430205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7981113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