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4日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一位先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尤丹红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唐敏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