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