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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展望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债券代码:148216.SZ 债券简称:23新化01债券代码:148437.SZ 债券简称:23新化K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展望调整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2024年8月

契约锁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契约锁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债券简称:23新化01)

1、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若发行人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票面利率上调10BP。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不变。

6、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3月22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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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10、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第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第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1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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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新化K1)

1、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8月22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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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8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第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第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1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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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告,近期,发行人主体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具体如下:

(一)评级情况

1、资信评级机构名称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2、评级对象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发行人”)。

3、评级结论

近期,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主体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4、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原因

跟踪期内,发行人因信息披露、资金占用等问题违规受到监管行政处罚,发行人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跟踪期内,发行人2023年主要产品价格下行使得整体毛利率同比降幅较大,同时资产减值增加,全年发行人呈亏损状态。发行人信用等级自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有效。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1、发行人实际情况

截至发行人临时公告披露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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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相应成效

(1)针对发行人盈利能力易受到宏观环境周期性波动影响,跟踪期内,发行人利润亏损事项

发行人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根据业绩预告显示,发行人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亏,后续将进一步聚焦客户需求,调整销售策略,深耕市场增效益,坚持采销联动,优化采购管理,强化主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措并举保生产,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稳控安全生产,聚焦主业、守正创新,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质效双升。

(2)针对发行人受到监管行政处罚的整改事项

发行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向新疆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截至目前,发行人整改工作已完成,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披露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认为本次评级展望为负面,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的措施

申万宏源证券作为“23新化01”、“23新化K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申万宏源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申万宏源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募集说明书》、《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契约锁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展望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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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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