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5日以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2024年8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祯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提交的议案,经投票表决,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济南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17%。
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终止该对外投资事项,截至目前双方未签署相关协议,不会产生违约责任。关联监事董秀红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