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6: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88,863.2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0,083,786.24元。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8月9日